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生态环境部答南方+:生态环境法典破解不同主体“一刀切”处罚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施行。在7月28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南方+记者提问 法典构建了严格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主要制度创新和亮点有哪些。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法典的法律责任和附则编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责任,构建了更加统一完备、严格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施行。在7月28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南方+记者提问:法典构建了严格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主要制度创新和亮点有哪些?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法典的法律责任和附则编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责任,构建了更加统一完备、严格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主要有四方面的创新和亮点。

新闻发布会现场

第一,更加系统。法典将散见于多部法律中的法律责任集中在一部法律当中,形成统一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比如,对排污许可、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此前分散在各单行法或者规定存在差异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系统整合,作出统一规定,有效避免同类违法行为责任重复或不一致。

第二,更加严密。对法典中的禁止性规定均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到“全覆盖”和“无死角”。比如,针对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造假的突出问题,以列举的方式,对从事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污染防治设施维护或者运营、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鉴别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均作出处罚规定,补齐原有单行法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追责规则覆盖不足的短板。

第三,更加科学。针对不同领域的同类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同或者是大体平衡的法律责任。比如,将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参照危险废物作出相应调整;将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与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等设置相同或者大体平衡的法律责任;将违法设置大气排污口与违法设置其他排污口法律责任保持基本一致。

第四,更加柔性。破解不同主体“一刀切”的处罚难题,兼顾不同主体承受能力设置差异化的法律责任。比如,对违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区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分别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等轻微违法,鼓励和引导企业改正,以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作为实施处罚的前提,更好地发挥行政处罚的教育功能。既彰显法治的刚性,又体现法治的温度,让生态环境法典成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可靠保障。

南方+记者 吴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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