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建局近期发布重要通知
9月1日起
佛山将全面取消
瓶装液化石油气自提购气
所有瓶装液化气
今后只能由燃气企业专人配送入户
同时配套实名购气、入户安检、违规处罚等要求



瓶装液化气用户自行运输气瓶、违规存放用气引发的安全风险突出,为从源头杜绝气瓶运输、储存、使用隐患,佛山全市统一推行瓶装液化气配送上门制度,彻底叫停市民自提气瓶购气行为。

✅️过渡期:2026年7月22日-8月31日
过渡期逐步取消自提购气,暂时允许市民到供气站自提气瓶,但必须严格遵守运输安全规范:
禁止用面包车、厢式货车等密闭车厢装载气瓶;
不能把气瓶放进汽车后备箱;
电动车踏板不可横放气瓶;
气瓶必须直立固定、保持通风,杜绝倾倒、密闭存放。
✅️正式实施:2026年9月1日起
全市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含储配站、供应站)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施免费入户安全检查。

图源:摄图网-307787264(仅配图)

✅️实名登记购气,签订供气合同
居民用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购气,建立一户一档;
商铺、工厂等非居民用户: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
所有用户都要和供气企业签订正规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配合上门安检
送气人员上门配送时会同步开展免费安全检查,请主动配合,及时整改家中燃气隐患。
✅️规范用气场地
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住宅、厨卧无隔断、缺少自然通风采光的区域,严禁存放、使用瓶装液化气;日常用气厨房务必保持通风。
✅️禁用淘汰燃气器具
家里不得使用直排式热水器、不合格过期灶具等国家明令淘汰器具,需及时更换合规产品。

✅️9月1日后严禁开放用户自提购气通道
✅️送气到户必须同步完成入户安全检查,不得省略流程
✅️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一户一档台账管理,全员签订规范供气合同

9月1日政策正式落地后,各类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置:
燃气企业违规:仍允许市民自提、不落实入户安检,责令整改并约谈负责人;拒不整改直接处以行政处罚。
用户违规:在不安全场所储存、使用气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予以处罚。
严重违法情形:违规供气、用气引发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审核丨陈家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