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进超市的货架,琳琅满目的洗手液让人眼花缭乱。有的包装上写着“抑菌”“抗菌”,有的则只字不提。同样是洗手液,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按照功能分类,洗手液主要分为普通清洁型和抑菌消毒型两类,普通清洁型洗手液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侧重清洁去污、滋润护肤,不宣称具有杀毒或者抑菌效果,此类洗手液属于化妆品管理,产品包装上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而抑菌消毒型洗手液属于消毒产品管理,主要起到杀灭和消除病原微生物作用,产品包装上标注卫生许可证编号。

普通清洁型洗手液

抑菌消毒型洗手液
近期,勒流市场监管所收到举报,反映辖区某企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普通洗手液。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确有生产洗手液,该洗手液标签上标有“清洁”“滋润双手”等内容,标注的主要成分为表面活性剂、保湿剂,未标注杀菌或消毒效果。该洗手液描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对于化妆品的定义。该企业已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但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当事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勒流市场监管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生产监管上,普通清洁型洗手液的生产需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并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添加使用的成分需在规定的化妆品原料目录内,产品所宣称功效内容需进行科学测试和合理评价。抑菌消毒型洗手液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要求,其质量控制重点在于杀菌效果与安全性,检测指标主要看抑菌作用,与化妆品的监管侧重存在本质区别。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拥有消毒产品生产资质,绝不等于可以生产化妆品。普通清洁型洗手液属于化妆品,必须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两者不可混淆。消费者挑选洗手液时,注意查看洗手液包装上标明的批准文号以及是否宣称抑菌消毒功效,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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