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以下三种情况
在市外进行普通门诊就医
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可按规定报销
01
因急救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02
已办常(长)驻异地就医备案,在备案地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点击获取→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03
经市内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转院标准办理转诊备案到市外非选定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如果需要住院,或者是门特就医呢?
住院就医
自行到省内市外住院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报销。
自行到省外住院就医人员:备案到地市即可,无需选点。
点击获取→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注: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门特就医
自行到市外门特就医人员: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可在佛山市内及市外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
注: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点击获取→门特就医选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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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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