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律,也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法典共5编、1242条,系统整合了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规范。(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
一部法典,千次见“水”
据统计
法典全文中“水”字出现超1000次
高频词遍布各编:
江河湖泊46次 · 饮用水63次
水资源47次 · 水土保持46次
污水88次· 水生态30次
千余次反复提及,绝非文字堆砌
而是我国水治理
从单一治污走向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
法治缩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严厉禁止各类破坏生态行为,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造成生态损害的必须依法赔偿、限期修复。

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到入河排污口管控,从地下水超采治理到流域生态修复——这部法典用千余个“水”字,织就了一张覆盖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的全水域法治网络,也构建起一条从源头保护到污染治理、从生态修复到绿色发展的全流域法治“水脉”。
8月15日起,这部法典将正式守护我们的江河湖海,让每一条河流都流淌着法治的尊严。法典已就位,护水正当时。
编辑 / 吴晓楠
校审 / 佛山水务微信公众号编辑组
来源 / 新华社、宝兴县人民法院、佛山市水务局
水相关词汇频次据法典正式文本统计,人工整理,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