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人社公布 5起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例 企业勿违规 劳动者遇侵权可及时维权

案例一: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违法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案
01 企业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UT7Q20X 经营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路段圣城仓储中心D、B仓 法定代表人:游文静处罚文书:南人社监罚字〔2026〕7-10号 02 违法事实 2026年7月3日,南海区人社局对该企业开展日常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查实其内部《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当月工资不单独结算,与正常员工一致,于次月发放”,属于用工规章制度违法。 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考勤制度、员工手册、询问笔录等完整证据,并于当日立案。2026年7月7日,南海区人社局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企业完成制度整改。 03 处罚依据及结果 该单位违法制定侵害劳动者工资权益规章制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2026年7月14日南海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04 执法提示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日,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全部工资,企业不得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变相拖延离职员工薪资发放,用工制度条款必须严格贴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案例二:广东鸿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拒不改正案
01 企业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357JM6P 经营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甘蕉社区怡和工业区6号一楼A区之三 法定代表人:韩万红 处罚文书:南人社监罚字〔2026〕7-7号 02 违法事实 经查,该企业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2026年6月15日,南海区人社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足额结清欠薪。该单位收到文书后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办案全程留存工资汇总表、核对工资通知、文书送达回证等证据材料。 03 处罚依据及结果 企业拒不履行人社部门限期改正指令,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人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26年7月20日,南海区人社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 04 执法提示 企业发生欠薪后,必须严格按照监察指令限期清偿劳动报酬,人社部门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根据广东省人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进行处罚。
01 企业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2J6972L 经营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工业区明沙南路6号A座之二 法定代表人:陈平萍 处罚文书:南人社监罚字〔2026〕4-3号 02 违法事实 该企业拖欠多名劳动者工资。南海区人社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结清薪资,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支付工资,企业拒不执行整改、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涉案拖欠工资金额超5万元,认定为情节严重。 03 处罚依据及结果 该单位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人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26年7月20日,南海区人社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04 执法提示 人社部门作出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文书具备强制约束力,企业既不整改、不付薪又不复议诉讼的,人社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企业负责人将承担相应信用惩戒后果。
01 企业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97412461U 经营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开发区(洪岗围)赖俭南厂房A1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荣辉 处罚文书:南人社监罚字〔2026〕3-2号 02 违法事实 该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在人社部门立案调查后依法对其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支付工资后,企业仍逾期拒不履行支付工资责任。本次欠薪违法行为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依据裁量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 03 处罚依据及结果 企业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人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26年7月31日,南海区人社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9000元。 04 执法提示 涉及30名及以上劳动者欠薪属于重大劳资风险隐患,拒不配合执法将适用严重情形处罚。
01 企业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BUB2C06E 经营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润科路 26 号之一#105 法定代表人:施海新 处罚文书:南人社监罚字〔2026〕3-4号 02 违法事实 该企业在南海区用工期间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2026年7月6日,南海区人社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清偿薪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开展整改。本次欠薪涉及劳动者不足10人,认定为情节较轻。 03 处罚依据及结果 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人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26年7月31日,南海区人社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3000元。 04 执法提示 无论涉案劳动者人数多少,欠薪后拒不配合监察执法均会被行政处罚;跨区域经营企业不得以注册地在外为由逃避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01 企业守法提醒 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规范离职薪资结算流程;收到人社部门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文书后,须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切勿心存侥幸拒不整改,否则将面临罚款、失信公示、法院强制执行等多重惩戒。 02 劳动者维权指引 若遭遇拖欠工资、规章制度侵害自身权益等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携带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凭证,前往属地人社分局劳动保障监察窗口现场投诉,或拨打劳动保障维权热线(0757-12345)反映诉求。 南海区人社局将坚持快速受理、从严查处,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如果你依然被拖欠工资,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向人社部门反映。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