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视曝光某地区毒性中药材销售乱象:一些商户违规“代购”生附子等国家严格管控的毒性中药材,通过线下隐蔽交易,以线上“1元链接”为掩护,通过网络渠道销往全国各地。
这些附子,被不少博主包装成“养生神药”,误导不少消费者自行购买并服用,引发多起中毒甚至死亡事故。报道播出当晚,涉事药材店被全面调查。
0.2毫克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
附子为何毒性那么强?
为何又是一剂良药?
一起来认识下!
附子为毛茛科植物乌头子根的加工品。乌头的母根(主根)称为川乌,而附着在母根旁边所生的“子根”就是附子。
在《神农本草经》中,附子因其毒性被列为“下品”,《本草纲目》将其列为毒草类。然而,附子又被历代医家誉为“回阳救逆第一品”,是中医里令人敬畏的一味中药。

附子集良效与毒性于一身
中医认为,附子味辛、甘,性大热,有毒,归心、肾、脾经,有回阳救逆、补火助阳、散寒止痛等功效。临床常用于亡阳虚脱,肢冷脉微,心阳不足,胸痹心痛,虚寒吐泻,脘腹冷痛,肾阳虚衰,阳痿宫冷,阴寒水肿,阳虚外感,寒湿痹痛等症。
研究表明,附子的主要活性成分有生物碱类、黄酮类、甾体皂苷类、多糖等,其中生物碱类既是发挥强心、保护血管、抗炎、镇痛、抗肿瘤等药理作用的核心物质,这也是导致毒性的关键成分。
附子的毒性主要来自双酯型二萜生物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乌头碱、次乌头碱及新乌头碱,这类成分具有多脏器毒性,已被证实可产生心脏毒性、神经毒性、肝肾毒性及生殖系统毒性等多种损伤,中毒症状多表现为心律失常、血压下降、呼吸抑制、肌肉麻痹、恶心呕吐等。
值得一提的是,附子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成年人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毒性峻猛剧烈。
生附子是特殊管理医疗用毒性中药材
生附子含有毒性,属于特殊管理医疗用毒性中药材。
我国早在1988年出台《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明确将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者死亡的药品纳入特殊管理,生附子位列其中。《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医疗机构和依法开展配方业务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而为了防止毒性药品流失和滥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药监局2002年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构建了一套覆盖生产、经营、储运、调配和使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特殊管理体系。
简而言之,无论是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合作社,还是普通中药材商户,只要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经营资格,都不能经营生附子等毒性中药品种。即使是具有毒性药品经营资质的单位,医疗用毒性药品亦不能通过互联网开展销售。
为此,网络平台上的“农产品”“冷背药材”“代购”“代加工”等名称,并不能改变生附子等品种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法律属性,也不能成为规避监管的理由。
服用附子中毒,请尽快就医
根据现行中国药典规定,附子必须按标准规定经过专业严格炮制合格后方可入药。严禁使用生附子内服,内服必须使用经规范炮制合格的附子炮制品(黑顺片、白附片、淡附片、炮附片等),而且入汤剂必须先煎、久煎。
临床上,药师接触到的大都为附子的炮制品,虽然毒性已大大减弱,但由于个体差异,仍存在中毒的风险,为此患者要严格按照医生医嘱用药。研究表明,久煎可以明显降低附子的毒性,其中具体的煎煮时间要以附子炮制品种类及用量为准,常规剂量煎煮要1-2小时,大剂量则需要延长煎煮时间。
附子不是寻常补品,不宜自行服用。如确有需要,务必前往正规医院,由专业中医师根据体质和病情辨证施治,并在专业中医师指导下规范用药,不可自行购买或自行添加服药剂量。
值得关注的是,服用含有附子成分的药品需要关注血压、心率、体温、呼吸的变化,如有麻舌感、心悸等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切勿拖延。
素材来源:广东省中医院药学部、广东卫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