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5日 Tuesday

2026年度佛山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开启

为高质量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增强佛山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现启动2026年度佛山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市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组建,是在人事、财务和科研组织等方面赋有相应自主权的科研实体。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市重点实验室应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应用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重大战略性目标产品,培育和集聚相关领域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引领带动行业技术进步,支撑佛山市科研、经济、社会发展

为高质量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增强佛山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现启动2026年度佛山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市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组建,是在人事、财务和科研组织等方面赋有相应自主权的科研实体。市重点实验室应聚焦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集群和行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佛山市七大关键产业领域(能源电力、智能化网联、智能机器人、信息软件、半导体、生物医药健康、游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协助产业调研,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推进高水平学术交流,产出原创性科技成果,实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或行业技术水平。同时,市重点实验室应积极开展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青少年群体开放科研资源,传播前沿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养,营造良好的创新社会氛围。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市重点实验室应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应用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重大战略性目标产品,培育和集聚相关领域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引领带动行业技术进步,支撑佛山市科研、经济、社会发展。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的市重点实验室应瞄准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以提升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应用为导向,重点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关键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为佛山市相关产业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储备。

二、申报类别

申报单位根据研究方向自行选择基础研究类或技术攻关类。基础研究类市重点实验室应立足本领域科技前沿,获取新知识、认识新规律,开辟新的认知疆域;提出新原理、探索新方法,引领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攻关类市重点实验室应瞄准省、市产业战略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自主可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申报对象

通过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本市内,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好、科技创新实力强,科研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可独立或联合申报市重点实验室。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有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9月21日17:00,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17:00。

六、注意事项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印章、签名规范有效的承诺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将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强化服务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市重点实验室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协助申报单位提高申报质量。

(三)强化材料审核把关。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0757-83997298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0757-82340449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0757-86399259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0757-22830349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0757-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0757-87755936

●申报交流QQ群:1082941701

●扶持通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7-83282211

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3〕34号).pdf

附件2:2026年度佛山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及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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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何宇扬

审校:卢娟、闵莘、冯杏瑜
佛山科技微信小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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