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6日 Wednesday

“你发育了没?”50岁男子伪装16岁少女隔空猥亵,法院判了→

8月24日,据媒体报道,一名50岁男子自称16岁的“姐姐”主动来聊天,内容让人难以启齿,10岁女孩遭遇“隔空猥亵”,母亲报警求助。“隔空猥亵”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大于治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风险无处不在法律仅仅是自我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应该如何防患于未然呢

8月24日,据媒体报道,一名50岁男子自称16岁的“姐姐”主动来聊天,内容让人难以启齿,10岁女孩遭遇“隔空猥亵”,母亲报警求助。犯罪嫌疑人犯猥亵儿童罪,获刑五年六个月。

“有什么不好的,看看而已”……10岁的晓棠在社交媒体上结交了一位“16岁”的闺蜜“姐姐”,对方不断要求晓棠拍摄并发送私密照片。晓棠发了一些照片视频,恐惧和不安与日俱增,当她拒绝再发时,“姐姐”却用之前的照片视频威胁恐吓。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晓棠最终向母亲求助,家长随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16岁姐姐”,实际上是50岁的男子苏某某。他以交友、处闺蜜为借口添加晓棠好友,又利用晓棠对青春期的好奇心,有预谋地将话题引向“姐妹私房话”,逐步引导其发送隐私照片和视频。为诱导晓棠,苏某某先发来号称是自己身体私密部位的图片和视频,并对晓棠说:“我发了你也发。”经调查确认,除晓棠外,本案还有一名11岁的未成年受害者。警方还在苏某某的手机中,发现了10名高度疑似受害者线索。

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什么是隔空猥亵?

“隔空猥亵”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种猥亵行为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防大于治

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风险无处不在

法律仅仅是自我保护的

最后一道防线

那么应该如何防患于未然呢?

一是密切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孩子出现异常,比如活泼的孩子突然变得沉默,要第一时间与孩子谈心交心,了解真实情况,及时介入处理;

二是严格电子产品的使用管理,尤其是对14岁以下儿童使用手机上网的情况高度关注,定期检查孩子手机或电话手表,这不是侵犯隐私,而是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三是采取恰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性安全教育,可以通过给孩子讲解绘本、图书、真实案例等方式普及性知识,尤其是要让孩子清楚什么是性侵犯,什么是隔空猥亵,事情发生后应该怎么办。

此外,未成年人监护人要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拒绝不良网络信息和网络游戏产品,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的网络使用行为。中小学校应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世界观,主动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袭。

全社会同心发力

斩断网络黑手

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

安全、清朗的网络蓝天

来源:央视新闻、《法治在线》、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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