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汕头“1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佛山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部署,结合火灾高风险区域挂牌督办要求,荷城街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采取“宣教引导+督导整治”并举方式,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违规住人现象反弹,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且未有效防火分隔的场所,常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此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与浓烟快速蔓延,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酿成“小火亡人”惨剧。
为此,街道消安委办联合职能部门、村居,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发放《“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消防安全风险告知书》,面对面向经营者讲明定义、警示案例、危害后果、法律责任及整改标准,引导商户认清风险、主动履责,常态化自查自纠,落实防火分隔、设施配备、通道畅通等要求。

自7月起,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罗志峰带队,联合区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办、综合治理办、警务室及村居等单位,持续开展多轮违规住人专项整治。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逐店核查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失效、通道堵塞、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等隐患,要求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杜绝违规住人“回潮”。同时,检查与宣传并重,以案释法普及用火用电及逃生自救知识,提升经营主体安全意识。

行动以来,累计排查“三合一”场所31家,依法整治违规住人场所18家,另有部分场所自行完成整改,违规住人反弹势头有效遏制。下一步,街道将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深化隐患排查与宣传教育,实行整改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常态化“回头看”,逐户复核已整治场所,确保整治一处、巩固一处、提升一处,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荷城街道呼吁:
生命仅有一次,火灾无情
切莫心存侥幸
凡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的
请立即搬离、彻底整改
切勿以身犯险
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2025年4月12日凌晨2时许,云南昆明一家电动自行车维修铺发生火灾,共造成8人死亡。该建筑一层主营电动自行车维修,二层为居住场所。


2025年12月9日21时20分,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住宅突发火灾,致一家12口遇难。起火建筑为一栋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起火直接原因是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发。


2024年4月15日2时29分许,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一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起火建筑首层为自主经营的五金店,第二、三层为居住用。起火直接原因为自建房首层中部茶几东面铁架底部隔板上的电子设备(自用电器,非销售货物)内置的18650锂电池热失控自燃,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夹层住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
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火灾易发原因又是什么?

“三合一”场所是指
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
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
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该同一建筑空间
可以是一个独立建筑
或一个独立建筑中的一部分
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
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三合一”场所由于使用功能较多,通常可燃物也较多,加之住宿与非住宿区缺乏有效的防火隔离,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蔓延扩大。
“三合一”场所通常只有一个直通室外的楼梯或通道,火灾发生时,燃烧产生的大量有毒浓烟会顺着楼梯迅速向上扩散(即“烟囱效应”),将唯一的逃生路线封死。
“三合一”场所内人员生活用火与生产用火交织,电线私拉乱接、长期超负荷运转,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的概率极高。
多数“三合一”场所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基础消防器材和报警器,导致火灾无法被及时发现,错失了最佳逃生和灭火时机。
“三合一”场所内的人员多为务工人员或店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不足,侥幸心理重,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三合一”场所往往人员相对集中,且存在大量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一层、二层之间连通的楼梯将成为火势和烟气蔓延的主要通道,二层人员在火灾情况下,难以通过楼梯逃离,极易造成“小火亡人”和群死群伤事故。


“三合一”场所带来的
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大家一定要加强隐患排查
做到防患于未“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