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5日 Tuesday

最新!南庄这类自建房可办证了!

日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发布关于实施《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存量宅基地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办证指引》的函主要解决2002年8月28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存在无手续加、改、翻建行为的历史建成且具有合法有效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符合42号文分类处置情形的宅基地自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办理流程分为两大步 一、三级审核 申请人通过组级组织初审、村级组织复审、镇终审,并经镇人民政府审批盖章。二、不动产登记 1、经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根据收件清单不动产登记环节所列材料,向宅基地自建房所在镇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办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指定场所公告15个工作日

日前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发布

关于实施《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存量宅基地

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办证指引》的函

主要解决2002年8月28日

(南庄镇为2003年6月30日)

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

存在无手续加、改、翻建行为的

历史建成且具有合法有效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符合42号文分类处置情形的

宅基地自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办理流程分为两大步:

一、三级审核:

申请人通过组级组织初审、村级组织复审、镇(街道)终审,并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盖章。

二、不动产登记:

1、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根据收件清单不动产登记环节所列材料,向宅基地自建房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办证申请材料。

2、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查验。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指定场所公告15个工作日(材料查验和公告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经审核通过的,予以发证

来源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