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6日 Wednesday

闯红灯+不戴头盔,两个违法行为叠加代价有多大?

佛山石湾魅力陶都,活力石湾,石湾该是美陶湾。驾驶电摩未按规定安全行驶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当闯红灯、不戴头盔两项违法叠加后果更加严重案例一 闯红灯致事故头部触地受重创△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过路口,与右侧路口一辆绿灯放行的小车发生碰撞并摔倒。案例二 闯红灯遇事故头部遭撞击后致死△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载着两个人在交叉路口闯红灯通行,见右方有一辆面包车快速驶来,男子急忙刹车躲避,导致车辆失控摔倒

佛山石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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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摩未按规定安全行驶

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

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置于危险之中

当闯红灯、不戴头盔两项违法叠加

后果更加严重

案例一:闯红灯致事故 头部触地受重创

△ 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过路口,与右侧路口一辆绿灯放行的小车发生碰撞并摔倒。男子虽戴着安全头盔,但未系好扣带,导致头盔在其头部触地前就脱落飞出,结果男子头部遭受重创,经送医抢救不幸死亡。

案例二:闯红灯遇事故 头部遭撞击后致死

△ 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载着两个人在交叉路口闯红灯通行,见右方有一辆面包车快速驶来,男子急忙刹车躲避,导致车辆失控摔倒。三人同被摔倒在地,后座两人倒地时头部未受撞击,虽未戴头盔但还是很快就爬了起来。而骑车男子头部遭面包车车轮撞击,因未戴安全头盔导致受创严重,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同时,部分地市也有立法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是电摩驾乘人员的“安全保障”,在事故发生时,能有效保护人的头部,减轻伤害。不戴头盔或未正确佩戴头盔,就是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

闯红灯是绝对的“高危行为”,严重破坏了路口的通行秩序和安全预期,极易引发事故。

温馨提醒

赶时间不是闯红灯的理由

任何时候

安全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电摩出行记牢三点

早点走,避开高峰少匆忙

靠右行,按道骑行不慌张

慢慢开,稳稳抵达才心安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广东交警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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