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 Friday

关于公开征集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提质增效要求,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能满足学校的服务规模,并提供相应的校内课后服务方案。申报材料及要求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要求报名机构需填写《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白名单申请表》、《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白名单信息收集表》,并后附进驻申请表的材料清单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表、信息收集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年审页;4.机构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6.机构师资名册;7.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提质增效要求,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集对象

(一)第三方机构

第三方机构主要指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社会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主要包括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及文艺、体育类专业人员、科技工作者等。

02

机构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按规定完成办学许可证年度年检且年检合格(设立首年未纳入年检范围的培训机构除外)。

(二)机构聘请的进校园提供服务的相关从业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9号)及科技类、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等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聘请的专业人员应与机构经营类别相对应,能承担面向中小学生相应的培训和辅导活动。

(三)第三方机构须在办学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提供素质课程服务,具备特色课程研发能力或能够提供优质、有影响力的特色课程;课程配套教学材料须符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 号)管理规定。

(四)能满足学校的服务规模,并提供相应的校内课后服务方案。

(五)申报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得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六)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并已落实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

03

社会专业人员申报条件

社会专业人员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确具专长但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资质条件,由区教育局结合专业能力证明、代表性成果等综合认定。

04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要求

报名机构需填写《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白名单申请表》(详见公告附件1)、《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白名单信息收集表》(详见公告附件2),并后附进驻申请表的材料清单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主要申报材料包括:

1. 申请表、信息收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年审页;

4. 机构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 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4);

6. 机构师资名册(含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教学资格证明、所持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7.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含机构简介、课程介绍、师资队伍、近两年办学成效、获奖情况、应急预案等)。

(二)社会专业人员申报材料要求

1.社会专业人员参与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详见公告附件3)。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与服务内容直接相关的专业能力证明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认定证书、非遗传承人相关认证证书等)。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其他(如从业经历、作品材料、获奖情况等)。

05

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9月7日—9月9日,每日8:30-11:30、14:00-17:00。

2.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170号3楼。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289885

3.有意向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06

审核与公示

由高明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经公示通过后正式纳入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库,高明区教育局对其实施准入管理和质量监控。区教育局将不定时抽查白名单内第三方机构及专业人员课程设置及师资情况,发现虚假师资、课程外包等情形的,列入课后服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我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对审核结果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或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高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诉,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复核并予以答复。

07

说明

本次征集课后服务白名单主要是针对资质审核,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必须审核通过才具备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资格。最终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遴选具体的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开展素质拓展项目。

申报主体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将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列入我区课后服务主体“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遴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年审不合格、综合评价不合格、因违法违规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社会机构、或者通过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社会机构,一经查实均作退出处理。

如上级教育部门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扫码获取附件

附件1:《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白名单申请表》

附件2:《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白名单信息收集表》

附件3:《社会专业人员参与高明区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

附件4:《机构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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