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容桂街道持续加大整治欠薪执法力度,对恶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期,市民彭某反映佛山市*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其2025年10-12月劳动报酬合计约21000元。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接诉后依法立案开展调查核实,并向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企业于限定日期前足额付清拖欠工资。但该企业无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要求,在自身具备支付能力且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逾期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由于该企业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街道公服办日前已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迅速出动,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切莫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此外,广大劳动者遭遇欠薪,可通过佛山市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维权渠道提交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


来源丨容桂公共服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