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今年7月以来,汕尾公安交管部门聚焦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倡导“大小车辆、各行其道”,全力营造“清清爽爽、安全顺畅”的高速公路出行环境。
现曝光一批在甬莞高速公路汕尾路段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大货车,一起来看⬇️

违法车辆:皖S***9
违法时间:2026.08.22
违法地点:甬莞高速K1323+650下行

违法车辆:桂P2***6
违法时间:2026.08.22
违法地点:甬莞高速K1323+650下行

违法车辆:粤S3***9
违法时间:2026.08.23
违法地点:甬莞高速K1323+650下行

违法车辆:粤SG***6
违法时间:2026.08.23
违法地点:甬莞高速K1323+650下行

违法车辆:闽DH***5
违法时间:2026.08.25
违法地点:甬莞高速K1323+650下行

违法车辆:粤D9***4
违法时间:2026.08.25
违法地点:甬莞高速K1323+650下行

违法车辆:粤V0****D
违法时间:2026.08.24
违法地点:甬莞高速K1265+200上行
法律链接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载货汽车除因超车需要外,不得驶入左侧车道;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车道。货运车辆不得连续超车。
大车该如何正确“靠右”?
单向两车道路段
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应当在右侧车道行驶;

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单向三车道及以上路段
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

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

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

汕尾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实行
分道通行、各行其道的通行规则
大型车辆务必靠右行驶
严禁长期占用超车道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共同营造“清清爽爽、安全顺畅”的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