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三水区检察院成功办理
一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
全额追缴涉案赃款233万余元
彻底斩断一条隐秘的利益输送链条
抽丝剥茧破伪装,精准切入抓本质
商业贿赂行为多具高度隐蔽性,常伪装成合法合规采购流程以规避监管。在办理徐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时,三水区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田美青带领办案团队主动跨前一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抽丝剥茧厘清错综复杂的资金流水和多条交织的受贿线索。

田美青(右)围绕犯罪事实依法指控
办案团队联合侦查机关开展案件会商研判,通过细致阅卷、专题座谈,紧盯核心线索,紧盯人员关系、职务便利、谋利方式、资金去向等关键事实深挖取证,层层剥去“合规采购”的虚假外衣,精准锁定背后利益输送的犯罪实质。
“办案不能止于表面,行贿受贿必须同查。”田美青带领办案团队进一步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与梳理。通过研判,办案团队敏锐察觉到行贿方并非个人行为,而是单位行为。面对“重受贿轻行贿”的惯性,田美青果断定调,坚持依法追诉漏犯,并统筹办案团队分工,重点引导侦查机关围绕“单位整体意志”和“利益归属单位”两大要件补充取证。
最终,成功将涉案包装公司追加认定为单位犯罪主体,并精准查实、追加认定被告人徐某某另一笔约49万元的受贿事实。一纸追加起诉书,彻底斩断利益输送链条,让“潜规则”无处遁形。
打击犯罪是底线,挽回损失、修复生态才是司法的温度。面对233万余元的巨额赃款,田美青推行“事实与赃款同步核查、方案与政策同步释明、进度与效果同步跟踪”工作法。他主动倾听企业诉求,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耐心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使涉案人员家属全额退赃。
案结事了后,他并未止步于判决,而是主动复盘案件背后的采购内控漏洞,通过电话回访、深入听取企业意见、适时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企业”活动等方式,积极探索涉企“法律体检”。在一次次面对面沟通中,他引导企业补齐管理短板、完善内控机制,在有力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防止企业因案陷入经营困境,从根源上预防犯罪再次发生。

田美青(中)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田美青深知,个人的办案经验固然珍贵,但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绝非个人单打独斗。他将破案的“硬功夫”转化为育人的“软实力”,把实战心得沉淀为团队共享的财富。他坚持“手把手”带教,将疑难案件“掰开揉碎”,倾囊相授证据审查与出庭节奏,牵头编写实务汇编,将实践经验转化为可复制的办案指南。
在“田老师”的引领下,青年干警迅速褪去青涩,实现了从最初面对海量证据手足无措到如今能独立承办重大案件、撰写获奖论文的蝶变,团队先后荣获“淼城标兵”先进集体、“四强”党支部称号,10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8篇论文获各级奖项,成功锻造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检察铁军。
从破案的“主心骨”,到育人的“引路人”,田美青用十五年的坚守与分享,在检察机关的画卷上,刻下了担当与传承的鲜明底色。
来源:三水政法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