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祖庙街道消防救援所依托执法机制,依法查处三宗经营性自建房公寓出租经营者占用疏散通道案件。
其中,朝东村一家、永新村两家公寓出租经营者,在过道、楼梯间堆放家具家电以及杂物,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影响了人员安全疏散。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经营者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和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将导致人员疏散受阻、逃生路径中断,延误最佳逃生和救援时机,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对经营性自建房公寓而言,居住人员密集、疏散条件有限,一旦通道被占用,后果不堪设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单位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该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广大出租屋主和公寓经营者以及住户都要引以为戒,自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切勿因一时便利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今年以来,祖庙街道结合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持续推进消防设施“八件套”配置提升工作,推动二手房东经营、“下店上宅”、开展短租服务的经营性自建房配齐配全灭火器、消防卷盘、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逃生软梯、开设逃生窗等“八件套”消防设施,着力提升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自救能力。

下一步,祖庙街道消防救援所将联合各村及经济社,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依法查处与指导提升相结合,推动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守护辖区平安。
此外,近期禅城区已开启“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公告如下,请大家悉知。


来源:禅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祖庙街道消防救援所
编辑:禅城融媒体中心刘昭怡
审核:邓磊、樊有国、刘昭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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