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 Friday

【微普法案例】把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了几个小时被判刑

2022年8月,被告人雷某的朋友找到雷某,问雷某是否有闲置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借他使用几个小时,可以给雷某“好处费”,雷某觉得银行卡闲着也是闲着,给朋友使用还能“挣点钱”,便将银行卡和手机卡给了朋友。经查明,被告人雷某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中转,4名被害人直接转入资金共计117100元,该银行卡涉案期间转入资金共计587102元,被告人雷某非法获利3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被告人雷某的朋友找到雷某,问雷某是否有闲置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借他使用几个小时,可以给雷某“好处费”,雷某觉得银行卡闲着也是闲着,给朋友使用还能“挣点钱”,便将银行卡和手机卡给了朋友。当天用完后,朋友将银行卡和手机卡归还雷某,并给了雷某300元的“好处费”,但隔了一周后,雷某想将微信里的钱提到银行卡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已被冻结。经查明,被告人雷某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中转,4名被害人直接转入资金共计117100元,该银行卡涉案期间转入资金共计587102元,被告人雷某非法获利300元。

【案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常被简称为“帮信罪”,是典型的新型网络犯罪。对此,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做到不出借、出售、出租、转让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避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活动的“工具人”。

来源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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