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高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林淦国辞去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林淦国的高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卢清的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何晓玲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撰文:邱茜
通讯员 李明
9月18日,高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林淦国辞去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林淦国的高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卢清的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何晓玲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撰文 邱茜通讯员李明
9月18日,高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林淦国辞去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林淦国的高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卢清的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何晓玲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撰文:邱茜
通讯员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