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 Friday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佛府函〔2026〕5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传承和弘扬我市优秀历史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中山公园玉带桥等60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列为佛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予以公布。请你们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附件 佛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佛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0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及附件来源丨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佛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佛府函〔2026〕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传承和弘扬我市优秀历史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中山公园玉带桥等60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列为佛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予以公布。请你们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

  附件:佛山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共60处)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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