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车路上
随意掉头
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
这种无视交通安全法规的后果
相当严重
一起来看看案例

案例警示
2026年5月22日,云南保山。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口掉头时,丝毫未观察对面来车情况,直接大弧度拐向最外侧车道,结果与两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随后又擦撞路侧停放的小汽车,致4车受损,两名骑行人受伤。
交警调查认定,王某掉头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全部责任。
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经路口都要注意提前减速,谨慎观察,并做到“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让右方来车先行”等让行规定。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何若娟、洪家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