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对佛山市2019年环境状况进行公报。报告指出,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占比为78.9%,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优至差依次为:高明区、顺德区、三水区、南海区、禅城区。
全年288天空气质量指数优良
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比为78.9%,比上年下降7.4个百分点,全市共出现63天轻度污染,14天中度污染,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据介绍,2019年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1,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91~4.53之间。2019年度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优至差依次为:高明区、顺德区、三水区、南海区、禅城区。
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
总的来看,2019年佛山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和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则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却高于国家二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有所降低,而其他四项污染物浓度有所上升。
据报告显示,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50.2%;其次是二氧化氮,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34.9%。
2019年,佛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比上年上升17.1%,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从各区的情况来看,该指标浓度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数据相比,各区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南海区上升幅度最大,为18.8%。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佛山依然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措施为主:
一是深化工业重点行业整治,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全市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禁燃区、电厂、陶瓷、玻璃、铝型材、高污染燃料锅炉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管;
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严格控制VOCs新增排放量,持续开展家具行业、汽修、印刷行业专项整治,鼓励推荐企业采用水性(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实施集中喷漆试点工作;
三是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增设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开展机动车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重型柴油车OBD(车载诊断系统)远程在线监控试点,实施国三柴油车限行,强化对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继续开展油品质量抽测,协调加快公交车纯电动化以及中心城区客运站、物流、批发市场及港口码头布局调整。
广佛跨界河流水质不断改善
2019年佛山市共对16个水源地开展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除杨梅水厂、合水水厂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
与上年相比,九江水厂、均安水厂和高明水厂水源地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持平,右滩水厂水源地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其余水源地水质综合污染指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在广佛跨界河流治理方面,佛山水道、西南涌、芦苞涌、水口水道水质不断改善。佛山水道横滘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48,同比下降23.57%,各项指标同比改善;西南涌和顺大桥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61,同比下降40.16%,各项指标同比改善;芦苞涌独树岗桥断面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33,同比下降43.9%,除溶解氧外,其他水质指标同比改善;水口水道西航道入境处、泌冲大桥、黄岐三个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58,同比下降26.51%,各项指标同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