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全市唯一!石湾司法所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佛山日报讯记者郭美欢通讯员梁成报道: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佛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2011年9月起,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在石湾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之相应,石湾镇司法所在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外窗口设立法律援助服务专窗,由2名律师固定驻点值班。对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工作站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驻点律师详细说明理由,并给当事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通过搭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平台,石湾镇司法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实现应援尽援,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对身体重度残疾、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石湾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实际需要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石湾镇司法所还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组织资深律师和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确定承办方案,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近三年来,石湾镇司法所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群众1704人次,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1件(其中10人以上群体案14件),办结法援案件491件,胜诉率达95%以上,备受社会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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