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停车位只售不租?小区共有收益业主有份吗?戳这看建议→

物业管理费定价过高

停车位只售不租

小区里的垃圾清运不及时

……

这些“烦心事”都离不开“物业服务”四个字!

近一两年来,物业服务消费矛盾日益明显。佛山市12345热线的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消费者关于物业问题的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202%。为此,佛山市消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全市五区开展问卷调查,共收集到2066名业主的意见。

调查显示,六成以上业主对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均不满意,三成以上小区发生过业主与物业企业冲突,七成以上业主认为有必要成立业委会。

来看看具体的调查数据吧↓

佛山七成以上业主认为有必要成立业委会!

佛山物业服务消费问题多!

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2017年11月中旬,佛山市消委会召开了“佛山市物业服务消费者研讨会”,邀请人代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行业专家和业主代表专题研讨,集体会诊。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不清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街道办事处职责定位只是指导和协助,没有明确的监管职责,导致有些部门出现不作为或违规行为。而《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赋予了居委会过多的职责,但没有相应的权利,且居委会也是群众自治组织,对于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很难名正言顺。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

主要原因有:无人愿意牵头及业主参与度低;成立过程繁琐,缺乏对有关部门的监督;筹备经费难以解决;业主参与方式单一、不完善。

业主委员会运行难

主要原因有:业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业委会的工作得不到有效监督;业委会的运行经费得不到保障;业委会架构不稳定。

开发商兼任物业管理带来诸多弊端

实践表明,如果物业管理企业隶属于开发商,或者由开发商直接指定,往往无法进行严格的物业承接验收,导致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出现很多遗留问题,埋下许多物业管理纠纷隐患。

物业企业侵犯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活动,并将所得收益或者以各种方式据为己有,或者不对业主公开,其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物业企业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对物业企业的监管机制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的监管体系有待完善;二是业主对物业企业的监督难以实现。

小区停车难问题突出

小区停车矛盾较多,主要体现在:一是建设单位产权车位只售不租问题,业主反映佛山有些小区存在部分车位“只售不租”问题;二是小区共有部位停车收费被物业企业侵占问题;

业主对政策法规不了解、权益维护意识淡薄

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观念、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

小区共有收益业主有份吗?这些建议可以看看

佛山消委会针对这些方面的问题,结合各方意见,总结出了九个方面的建议:

1、明确监管主体,充分发挥街道作用;

2、完善物业管理监管机制;

3、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

4、进一步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

5、实行物业企业考核评价机制;

6、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的政策,协议选聘物业企业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7、加强物业共有部分使用及收益管理;

8、细化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9、明确相关部门宣传教育培训职责。

佛山市消委会邀请了本次物业服务消费调查的第三方机构,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研究总监卢斌进行视频讲解↓

△温馨提示:本视频时长10分16秒,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

你认为这些方面的建议

能够解决好物业服务消费中的问题吗?

欢迎留言补充或提出你的想法哦!

来源:佛山消委会

编辑:曾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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