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我区今年的农村工作热点之一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明西村党委联同镇驻村直联单位组织村民小组长、村民党员进行2018年明西村农村宅基地政策法律讲座及法律知识解答,推动辖区内村民建房村庄建设工作合法有序规范开展。

“农村宅基地是属谁所有,现在利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有什么标准要求”广东省法治信息宣传员、明西村司法调解员莫敏基采取互动式宣讲的方式,通过提问形式与村小组长、村民党员进行互动,“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利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原则上一律不得超过4层,建筑总高度不得超15米”,加深村民小组长、村民党员对农村宅基地法律知识认识理解。

在讲座上,有村民小组长向明城镇党委委员、镇妇联主席叶敏红提出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符合什么条件下可以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叶敏红委员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一、因自然灾害影响,原住宅必须搬迁的;二、因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旧村镇改造,原住宅必须调整搬迁的;三、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确需分户建房的;四、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据悉,此次明西村组织宅基地普法宣传活动是贯彻高明区“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法律进村居”工作,以治理农村宅基地工作为主题开展的普法活动,通过农村基层普法宣传工作活动,解答土地确权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思维方式,提高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党员的法律素养。
来源:明西村莫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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