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应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他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进行编制。
所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供稿:冯阳编辑:兰妹妹总编:冼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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