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7日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2010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黑龙江高院提出申诉,黑龙江高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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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继红 主编/王兴栋
编辑/江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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