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保护知识产权,佛山市检察机关打出“咏春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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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我知道,4月26日,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嘛。

那你知道佛山“咏春拳”吗?

必须的,咱大佛山是“咏春拳”的主要发源地,强调使用正确的观念、意识及思维方式,来导出武术功夫的灵活运用。“咏春拳”也是佛山功夫的一张亮丽名片。

那咱们佛山市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与打“咏春拳”有什么内在联系呢?

近年来,佛山市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战略。为助力佛山转型升级,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应用法治思维和理念,综合运用惩治、预防、教育、服务等法律监督手段,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出了一套组合拳(跟“咏春拳”拳法是一样样的吧),展示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佛山功夫”。

好犀利哦,那能展现佛山市检察机关这套“咏春拳”的亮点和成效吗?

没问题,准备接招吧。

佛山市检察机关

2017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共133件350人,批准逮捕119件305人,审查起诉156件411人,其中125件309人已起诉并被判决,涉案罪名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

佛山市检察机关整合资源,调配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的干警参与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并建立专家学者顾问人才库,补充技术知识缺乏的不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注重正确适用法律和刑事政策,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质量,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获评十大经典案例

所办案件中,“何辉等人假冒注册商标,史永记等人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案”获评广东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案件事实:

被告人何某伙同成某斌一起经营生产假冒某牌电磁炉。何某负责购买制假所用的配件及销售假冒的某电磁炉。成某斌就负责生产窝点的管理。期间以每月3500元的工资先后聘请了被告人张永某、张某峰、林某全以及同案人张某宝(分案起诉)等人为生产工人,并以每次车费60元人民币聘请了被告人黎某扬搬运货物。

2016年12月29日,办案民警现场查获大量假冒的某牌电磁炉、热水器及配件,经鉴定假冒电磁炉及配件价值人民币653264元。假冒的某牌热水器等物品价值人民币141835元。

2015年10月份,史某记根据何某提供的样板,采购晶面板与堂弟即被告人史某有进行打磨、喷图,完成制作后将假冒的某牌电磁炉晶面板送到何某指定的地点交货。截至案发,史某记共为何某等人生产提供了约4万块假冒某牌电磁炉晶面板,共收取了何某等人支付90万余元,获利7万余元。

诉讼过程:

本案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犯罪嫌疑人成某斌、何某、黎某扬、张某峰、张永某、林某全,林某干批准逮捕,以涉嫌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对犯罪嫌疑人史某记、史某有批准逮捕。2017年7月21日该院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3日依法对上述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至四年不等。判决后被告人上诉,2018年3月2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评析意见:

本案为典型的团伙犯罪,犯罪嫌疑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既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又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实现了对案件的全链条打击。案件的成功办理具有典型社会普法教育意义,证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不仅需要追究组织者主要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具体的参与人员包括生产工人、货运司机等都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佛山市各区院

2017年,佛山市各区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1禅城区院

2017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办理审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25宗66人,批准逮捕22件59人。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16件4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6件13人。办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26宗71人,起诉9宗18人,充分保障禅城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唐某强、朱某留、农某、朱某环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因被告人在一审中提出假冒的注册商标未构成侵权,禅城区院进行了证据核查,及时指导被害单位提供注册商标证书、商标细节对比图等系列新证据,后唐某强四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2014年5月23日,被害单位特向禅城区院赠送牌匾。

2015年6月16日至18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简称QBPC)在北京召开了“2014-201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和首届“优质品牌捍卫者”发布会。禅城区检察院承办的被告人唐志强等四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QBPC评为“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禅城区院检察官敖亮代表单位参加此次发布会。

2南海区院

2017年1月,刘某某雇用郑某某等12人在佛山市南海区某仓库生产假冒的手表。2017年5月被警方查获,据统计,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952900元。法院已对上述人员作出了有罪判决。2017年9月26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刘某某等13人提起公诉。2018年2月3日,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某等13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涉案人员中绝大多数是打工者,法律意识淡薄是触犯刑法的根本原因。

2017年6月2日,由南海区院金融检察室牵头组织的南海区公检法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在南海区院召开。会前调研了南海区院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有关数据和特点,对不捕、不诉案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整理出八大类共21项具体议题。与会人员就15项议题达成一致,解决了实务中的难题。

3顺德区院

顺德区院2016年12月26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共累计批准逮捕知识产权相关案例18件48人,提起公诉14件37人。2017年11月30日,顺德区院决定成立“知识产权”和“涉税”两个专业办案组,专门办理知识产权等专业类型案件。

被告人何某与成某某先后于广州番禺以及佛山顺德经营生产假冒的某牌电磁炉。本案于2017年3月24日向顺德区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7月21日顺德区院提起公诉,顺德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3日依法对上述被告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及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3月2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4高明区院

近年来,高明区院以办案为中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保护高明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推进高明区经济体制改革。2017年至今,高明区院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1件2人,起诉1件3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及省委书记李希同志的批示精神 。4月3日上午,高明区院派员参加了区政法委组织的产权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在会议上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表示高明区院将对标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纳入“平安高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上级和高明区部署的各项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为高明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5三水区院

三水区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从严从快为原则,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尽量减少被害单位的损失、保障知识产权不再受侵害。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共批准逮捕13件50人、提起公诉5件14人。

2015年10月起,被告人黄某辉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情况下,生产、销售假冒某电气公司品牌、某商标产品,涉案金额共计82600元。公安机关还在其制假工场查获一批假冒的电源成品,价值人民币4715420元。三水区院以被告人黄某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六万元。

2012年11月起,被告人黄某某纠集他人在其租用的商铺从事生产假烟活动。2013年,公安机关在制假工场查获多种制假原料和制假设备。经鉴定,涉案的卷烟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的金额共计1768237.45元。2017年,被告人黄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三水区院遂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五万元。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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