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高明企业注意!4月1日环保税迎首个征期!环保税、排污费有什么区别?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税法中规定,环保税按季度申报。4月1日,环保税将迎来首个征期。

那么问题来了……

环保税开征后,排污费是否还继续征收?环保税是怎样计算的?如何申报环保税?哪些人要交环保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免征环保税?

今天起,佛山环保将推出系列微信为大家答疑解惑!

环保税开征后,是否还继续征收排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环境保护税开征后,不再征收排污费。

“污染当量数”和“污染当量值”是排污费的专业术语,为什么引入到环境保护税?

为体现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治理成本的差异性,实现征收公平性,排污费征收制度设定了“污染当量数”和“污染当量值”等核心专业术语。为保障排污费改税是顺利改革,环境保护税引入了该项技术手段,这是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最直接的内在联系,也是环境保护税的主要计征单位。

为更好的理解这两个专业术语,以化学需氧量(COD)举例说明。化学需氧量(COD)的污染当量值是1千克,那么排放1千克化学需氧量(COD)的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1千克÷1千克=1。这个“1”就是基准值。综合其他污染物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成本,排污费制度给出了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环境保护税法完全承接了排污费制度设计的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因为每个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都不一样,通过折算,每个应税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都可以计算出来,然后再将污染当量数乘以对应的税额,就可以计算应税额,不同应税污染物同样的排放量其应税额是不一样的,从而实现了不同应税污染物的征税公平性和科学性。

按照排污费征收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要加倍征收排污费,环保税法是否平移了这项规定?

环保税法未平移此项规定。考虑到环保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基于立法严谨性原则,未在环保税法中规定惩罚性税额。

之前排污费都是实行差别收费政策,环保税是否也实行差别收税?

因为排污费实行的差别收费政策非常复杂且对环保部门核定技术的依赖性非常强,环境保护税只延续了排放浓度的部分差别征税设计,未实行污染物类别(指废水不同污染物、废气不同污染物内部差别对待)。因此,环境保护税征收具有更强的实操性和普适性,这也是便于纳税人自主申报的重要举措。

口水都干了,其他的我下期再问!

来源:佛山环保

整理:高明环保微信编辑小组

感谢您关注“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如果您喜欢本文,请推荐给更多朋友,并在左下方点赞!我们期待着更多人的关注哦~!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