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擅自替岗后受伤,会被认定为工伤吗?这起行政诉讼案终审即将开庭!

庭审直播预告

佛山中院定于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四点三十分在佛山中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劳动行政确认案。

合议庭成员:周刚、潘华容、王慧;法官助理:温颖聪;书记员:孔艳玲

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君宏广告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审第三人:潘光道

案情简介

原审第三人潘光道是佛山市南海区君宏广告有限公司的员工。2016年11月14日18时左右,原审第三人受上诉人安排到南海区大沥镇谢边的合意精品酒店安装广告位,在操作手磨机锯切木板时被失控的手磨机撞向脸部,造成双眼和双手受伤。被上诉人于2017年6月1日作出佛南人社认工[2017]251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原审第三人受到的事故伤害。上诉人不服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诉讼,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现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届时,

佛山法院网将进行庭审直播,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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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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