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用心审理案件化干戈,当事人为表感谢送上锦旗或牌匾。这样的场景,在佛山中院不时上演。小编将带大家回顾这些荣誉和表彰背后的小故事,感受不一样的司法温度。

近日,民一庭的小伙伴们正在开会,
一名法警突然出现,
称有个当事人在安检室急着要找何美健法官,
霎时间大家紧张起来……

这到底是有何急事?
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发生了什么?
经了解,原来是当事人正准备送何法官一面锦旗呢。其实,锦旗的背后还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案情回顾
当事人陈某驾驶一制动不良的中型厢式货车乘搭仇某(陈某雇主,中型厢式货车的登记所有人)行驶至高明某路段,遇一行人从跨越中心分隔带横过马路。陈某在采取避让措施的过程中操作明显过当,致使车辆冲过道路中心分隔带,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一小型客车(搭乘黎某等6人)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经调查,交警认定当事人陈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作为陈某的雇主仇某,其为中型厢式货车的登记所有人,并为货车投保了交强险。
事故受害方黎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仇某及保险公司就涉案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向各受害人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共计赔偿12万元。仇某对各受害人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的损失共24万余元承担赔偿责任。
陈某的雇主仇某与各受害人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在向六名伤者赔偿185000元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向其返还其已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款,一审法院判令陈某向仇某返还92500元,双方均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这种案件并不常见,承办法官何美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书籍、案例,主动向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详细了解事故责任认定有关情况,并向车辆所有人了解车辆保险理赔的情况,全面认真细致地把握了案件背景和案情,以及相关法理和案例,何美健及其合议庭最终考虑了雇佣双方利益平衡、风险防范及规范雇员行为等因素,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判令陈某向仇某返还18500元。
何法官表示,由于陈某在行人横过马路的突发情况下,采取紧急避让措施,才导致事故的发生,属于事出有因。本案不能仅根据交警部门关于本案事故的成因以及责任的认定分配仇某、陈某的责任,还应结合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综合考量,仇某认为陈某应对事故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上诉主张明显缺乏理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关于仇某可追偿范围的认定不当,法院对此予以纠正。
二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陈某收到判决后立即主动向雇主支付了判决确认的款项。

“不忘初心,秉公办案。业务精湛,法官楷模。”当事人陈某从这一案件中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特地赶到法院,要亲手将锦旗送给承办法官何美健。
短短的十六字,不仅表现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认可,还反映了佛山中院一直奉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用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觉到公平与正义!
有理有据,当事人心悦诚服!
我们都来为法官点个赞吧!
编辑|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