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警方在线 3月2日发布通报,有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对举报“两名男青年身穿日军军装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留影”的网民孟某进行人身威胁,警方于2月28日在山东滕州查获违法行为人丁某,并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正义举报必有法律保护!
根据通报,经查,丁某因对孟某在网上举报唐某、宗某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拍摄二战日本军服照的行为不满,为达到威胁孟某不再举报此类事件的目的,于2月25日在其个人新浪微博发表了威胁、侮辱孟某及其家人人身安全的不法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丁某威胁、侮辱孟某及其家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表示:
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公安机关鼓励公民与一切违法的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对威胁侮辱、打击报复证人、举报人及其亲属以及伤害国家和民族感情,歪曲历史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来源:@南京玄武警方在线
监制:葛素表
编辑:陈子夏、徐步云
实习:柳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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