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进一步推进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增强企业职工禁毒、反邪思想意识,切实增强企业职工自觉抵御毒品、邪教侵蚀的能力,创建无邪无毒企业,营造浓厚的企业法治和禁毒反邪氛围,5月2日,高明区司法局李飞帆副局长和区普法办肖毅在高明远华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督导,并向企业传达了“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和无邪无毒企业的创建思路。

图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右一)、普法办肖毅(左一)与远华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无毒无邪企业创建进行工作部署

图为一行人参观远华公司的调解室

图为远华公司为企业员工设置的调解室

本次调研中,李飞帆副局长主要围绕企业法治文化、无毒无邪创建工作的规划部署,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初步交流,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接下来,高明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将持续推进企业法治文化、无毒无邪创建工作,开展更多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法治化、无毒化、无邪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图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右一)、普法办肖毅(左二)与远华公司工作人员就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无毒无邪企业创建进行深入交流

“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标准
(一)“六有”
1·有企业法治文化创建工作机构和制度;
2.有企业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3.有企业人民调解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规范运作;
4.有“12348”、“l2351”、“12333”等热线宣传指引;
5.有企业法律图书角或学习室;
6.有企业普法档案资料台账。
(二)“六个一”
l.每位企业员工上岗前接受一次法律学习培训;
2.每年组织企业员工学法讲座不少于一次;
3.每年组织专题普法活动不少于一次(法律知识竟赛等);
4.有一个固定的企业普法宣传栏;
5.有一支企业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
6.每年对学法用法优秀员工进行一次考核奖励。
感谢您关注“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如果您喜欢本文,请推荐给更多朋友,并在左下方点赞!我们期待着更多人的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