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各地频繁发生袭警事件
造成执行公务的警察受伤甚至死亡
他们多在处置各类警情
或处理交通违章时遭攻击

警察蜀黍也三翻四次
报道过类似案件
提醒市民朋友不能妨碍执法
↓↓↓
《醉酒撒泼!暴力袭警!顺德这名女子摊上事了》
《本以为是好莱坞激情大片,怎知是“醉猫大闹天宫”......》
《酒后驾车、撒泼、打骂交警,顺德这个男子准备“火”》
然而,前几天又有人“拳王上身”
这一拳还真惹出不少麻烦呢
先上来个视频感受一番

案情回顾
5月9日16时47分,容桂交中队民警张SIR 带领协管员郑SIR 等人在容桂南头路口执勤。47分许,一骑电动车的男子不顾交警手势指挥,试图冲过路口,被拦下后,民警发现该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且无合法手续,于是依法对其开具罚单并查扣车辆,期间,姚某军不但不配合,反而推扯执勤人员,并将自行将车辆上锁,当协警郑SIR 上前推移车辆时,姚某军突然冲上前挥拳打向他的左侧脸部,致其摔倒在地,民警张SIR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强制传唤至新桂民警中队。
“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姚某军如实交代了殴打警务人员、妨碍执行职务的事实。目前,顺德警方以涉嫌妨碍执行职务罪对姚某军行政拘留10天,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顺德警察唠唠叨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职的,从重处罚。”
顺德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袭击警务人员、挑衅警察执法权威、触犯国家法律的借口。恪守交通法规、心存对法律的敬畏、服从警务人员的指挥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也是避免交通伤害,保证自己与他人人身安全、家庭幸福的基础。以直接对抗的方式对待公安机关履行职务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社会规则和公众安全感的极大伤害,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执法权威,警察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就会弱化,而最终会让公共秩序和城市安全失去应有的保障。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

编辑丨嘉嘉
校对丨春春
素材来源丨交警大队、容桂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