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水这家人闹得不可开交,
因为财产问题,
小儿子把几个兄弟姐妹告上法庭。

令人头痛的是,
竟出现了两份截然不同的证据...
一份是年迈父母要求原告清点自己的财产,
另一份却是反对原告清点自己的财产。

孰真孰假?
又轮到咱们三水法院出马了!
快随淼法君来瞧瞧~


原告

我这份证据是真的!为了不让财产落进“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必须清点财产!
被告
你清醒一点,白纸黑字写着呢,爸妈不希望清点财产,怕是你自己才是那个别有用心的人吧。



法官安静安静,究竟谁真谁假,我们会查个水落石出!


案情回顾
张父、张母夫妇生育了原告张丙以及被告张甲、张乙、张丁(以上均为化名)四个儿女,两人年迈后即将名下存款交由女儿张丁进行管理。

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保管存款也不是一件易事,
毕竟问题来了...
☟☟☟

日前,原告张丙持二老的授权委托书及张父的录音录像资料起诉被告张甲、张乙、张丁,诉称因父母年迈、行动不便,存款均由被告张丁代为保管,但当父母想了解存款情况时,三被告拒不提供,且准备将父母的存款分到四个子女名下分别保管,原告认为此举侵犯了父母的权利,遂要求三被告将父母的身份证和存折交还给原告保管,用以清点父母的存款。


剧情反转
三被告辩称:
原告以去广州治病为由骗取父亲10万元,并欺骗父亲挂失了身份证,企图侵吞父母财产;被告张丁保管父母的身份证及存款是受二老所托,并已征得其他兄弟姐妹的同意,父母亦同意将存款分到各兄弟姐妹的个人账户中进行保管。三被告提交了张父、张母的书面声明及张父的录音录像资料,证实父亲不同意原告清点存款。
张父、张母的两份书面材料
形成时间相距不远,
意思表示却截然相反,
到底哪份材料才是
二老的真实意思表示?

探访求证
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的陪同下专程赴敬老院探访二位老人。
探访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二老均年逾九旬,张母卧病在床,已完全无法与人交流;而张父的思维虽较为迟钝但尚能交流,其表示对被告张丁保管存款比较满意,但不同意将存款分至四个子女名下进行保管。

法院审理
三水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在签署时是否反映两位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无法核实,张母已经失去交流能力,张父在原告及三被告提交的音频视频资料中的表述完全相反,原告也未能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其有权保管身份证、存折及清点财产的证据予以佐证。
原告的要求没有合法依据,也不符合我国的传统习惯,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刘敏
中共党员
现任佛山市三水区
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承办该案的刘敏法官表示,本案中,原告和三被告均声称己方的做法是为了父母的利益,但无论是原告要求清点存款的行为还是三被告要求将存款分至各人名下保管的行为均体现不出这一目的,不符合传统习惯、有悖公序良俗,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

子女应认识到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之下,对父母的财产并无处分权;负责管理父母财产的子女应从有利于父母的角度出发,尽合理管理的义务。
同时,老年人选择将自己的财产管理权交给子女时,应在神志清晰并在综合考虑各子女的管理能力等因素之后作出决定,必要时可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以避免、减少日后纷争。
法律条文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图文|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