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水一学生微信和陌生人
约定购买耐克运动鞋,
结果对方不仅不发货,
还把微信拉黑!

近日,
三水法院审结这起诈骗案。

法院生效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事情是这样的……
2017年2月
三水某学校学生小邓在自己朋友圈发布收购40双耐克运动鞋的广告。由于小邓平时都有加全国各地运动鞋经销商的微信,很快,一名微信名叫 “某服装帽皮具店”的卖家找上了小邓......

卖 家
我在湖南常德开了一家实体店,目前有100双耐克运动鞋,价格仅需1150元,是市场最低价哦。
那什么时候能发货呢?

小邓

卖 家
要先付款,才能发货哦。


起初,小邓对这名卖家的做法有些怀疑,于是他向湖南的客户咨询是否常德有这样一家店。
当了解到确实有这样一家实体店后,小邓便放松了警惕。随后,他四次通过支付宝向该卖家转了共计46000元的货款。
原以为交易
能顺利完成,
但让小邓没想到的是......
尽管已经提前支付了货款,支付宝上却始终没有对方发货的消息。甚至当小邓希望通过微信、支付宝联系对方时,才发现对方已经将其拉黑。

无奈之下,
小邓只好报警求助。
在公安机关的介入下,
被告人龙某被顺利抓获。
据龙某交代,
起初他并没有想过欺骗小邓,但看到小邓始终没有怀疑,这才鬼迷心窍决定实施诈骗,将货款占为己有。
面对这起案件,
三水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法院认为:
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龙某具有坦白情节,且其亲属在案发后已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小邓的损失并取得小邓的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鉴于龙某属初犯、偶犯且具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有话说

承办法官乔颖表示,大学生由于社会阅历相对较浅、生活经验相对不足等原因,在利用课余时间创业或寻求兼职工作时,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在此提醒广大学生,要切实提高自身分辨和抵御风险诱惑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不要期盼碰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任何提出预付定金、汇款要求的,均存在风险。切勿在网上与陌生人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发生资金交易,尤其应避免先付费用给对方。交易过程中,应注意记录、保存与对方相关的详细信息如联系方式、网络聊天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
一旦遇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大学生在创业或寻求兼职工作时,不要操之过急,尽可能多地听取家长、老师的建议,以免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编辑 | 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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