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网红村”社长被拘、“藏金”保管箱遭查扣!千万余网友大呼过瘾

9月27日

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行动在

广东佛山 中山 东莞展开

人民日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

40余家新闻媒体同步报道

吸引超1500万网友围观

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全国法院第二十二期“决胜执行难-南粤执行风暴”全媒体直播活动在广东举行,直播活动从上午9时开始,持续二个半小时。

中央一套《晚间新闻》栏目

对该次执行做了全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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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料”多“量”足

错过直播没关系!

小编都替您盘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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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图划执行“看点”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点:某银行网点

案情: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经查,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开设了保管箱,决定进行搜查,此次行动对5宗案件的保管箱进行了搜查。

结果:

经过一个小时的开箱清点,5个保管箱共搜查、扣押纪念币、首饰等财物35件。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地点:东莞某烤肉店

案情:

东莞某烤肉店员工吴某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全身多处受伤,社保局认定其为工伤。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吴某把老板金某告上法院,最终,金某被判需支付赔偿共10万余元。然而,金某却一直拒绝申报财产,也从未主动联系吴某。在金某多次拖延和抗拒执行后,法院决定对其房产和存款予以查封和冻结。

结果:

执行人员兵分两路,未能找到金某本人,遂查封了店内的餐厨设备和金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并对其下达了罚款决定。执行法官表示,若被执行人仍拒不支付,法院将依法对其财产作进一步处理。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地点:南朗镇关塘村关塘经济合作社

案情:

在一起开采权纠纷案中,法院判决周某雄应返还申请执行人130万元及利息,周某雄拒不还款。经查,除已查封的存款及车辆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已向周某雄所在的经济合作社送达了裁定书,要求协助冻结周某雄分配款。

关塘经济合作社无视法律文书,将分配款109万元发放给周某雄。法院依法向关塘经济合作社和负责人周某泉分别作出罚款30万元、3万元的决定,并责令该经济社限期追回案款109万元。

结果:

因被执行人周某雄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周某雄罚款10万元、拘留15天。关塘经济合作社拒不协助执行,法院依法对合作社社长周某泉拘留10日。

三个字揭示失信者的“殊途同归”

“保管箱内财物是被执行人财产,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对保管箱进行查封,并扣押箱内财物。这是顺德法院今年第三次开展开箱行动,搜查保管箱在顺德法院已是一种常态化的执行手段。”

——佛山顺德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赞强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东莞三院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本案中的经济合作社作为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拒不协助法院执行,让可供执行的财产流失;被执行人周某雄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两者都是对抗法院执行的违法行为。”

——中山第一法院执行法官赵波

 全国人大代表米雪梅  广东法院的执行很规范,敢于在镜头下执法。有效解决“执行难”,仅靠法院一家孤军奋战是不够的,要社会各界群众广泛支持和参与,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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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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