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佛山市公安局于9月1日(今日)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

9月1日,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佛山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置了40个受理点。全市截止16时共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150份(其中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132人,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18人),申领人员均对受理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以及工作效率表示很满意,并表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实施,使他们在内地工作、学习、生活、出行提供了便利。

佛山申领首日情况
南海
第一人!在佛山从事教育事业的台湾居民陈泉宏今日一大早就在南海桂城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成为佛山台湾居民办证的第一人。他表示,以后坐高铁、办信用卡等就方便多了。

顺德
台商王屏生昨夜特地从外地赶回佛山,今天一早就前往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办理证件。“很高兴,这一刻我们盼了很久!”王屏生表示,这是争取多年的“国民待遇”,“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让在内地(大陆)生活的台湾居民得到很多便利。

▲王屏生拿着完成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回执条
高明
台湾居民徐先生在高明经营一家机械厂,得知可以办理居住证的消息,就带齐资料前来办理。在民警的帮助下,他仅用5分钟就完成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办理事宜,这是高明区成功受理的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情况说明
一、申领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申领流程:
1、到省内具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照片,领取《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持本人有效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和《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以及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办理。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签发、制证等工作。
4、凭《证件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办理时也可选择快递领取)。
三、佛山市40个受理点
(点开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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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Elaine
校对丨发德+
摄影 | 王澍
素材来源于治安支队、佛山发布、平安南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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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佛山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