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孩子刚入学,因为玩单杠致人受伤,佛山一家长赔了9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央督导在广东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进驻我省督导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7185990、87185991、87185992,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主要受理广东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又到开学季

一个发生在刚开学后的案例

值得很多家长注意!

这是一个两年前的案例

佛山某中学校园内

两孩子玩单杠游戏受伤

最后还闹上法庭......

2016年9月13日晚,佛山某中学初一新生小明与一位同学在学校足球场旁玩单杠。两人轮流跳上单杠,并通过拍打屁股的方式完成轮换。

(图自网络)

期间,同班的小强在旁观看后参与进来。当小强把双手吊在单杠上,小明拍打了小强的屁股,此时小强身体已摇晃得比较厉害,并喊叫制止小明别再拍打,但小明不听劝阻继续拍打小强屁股。最终小强从单杠上摔下受伤,并送往医院治疗。

经鉴定,小强身体多处骨折,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为了讨个说法,小强的父母把小明、小明的父母以及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该起纠纷中,

法院如何认定?

一审:

小明担责8成,学校担责2成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小强双手吊在单杠上时若拍打的话有摔下的可能,但其仍不断拍小强屁股致小强摔下,小明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强和小明在事发时系该校的初一新生,学校在小强和小明在校住宿期间,应负有一定监护责任,但学校未尽到谨慎的教育义务和管理职责,故学校亦应承担责任。故结合此事件的起因、结果等情况,一审法院认定小明承担80%的民事责任,学校承担20%的民事责任。因侵权行为发生时小明系未成年学生,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核对费用后,判决小明父母应赔偿九万余元,学校应赔偿两万余元

(图自网络)

二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明及其父母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至佛山中院。

小明及其父母上诉称,小明与小强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共同参与游戏,小强参与游戏属于自担风险,即明知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而自愿参加。退一步说,如果认定小明存在过错,则小强参与游戏亦应当承担同等的过错责任。

其次,在新生入学的敏感时期,小明和小强均是刚入学的新生,对于学校的情况及设施均不了解,而学校并未对相关设施进行起码的保护与看管,放任新生随意玩弄相关设施,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故学校未尽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明自认在共同游戏过程中拍打了小强的屁股致小强受伤,即小明的行为导致小强受伤,且小明已是初中一年级学生,应当认识到小强吊在单杠上被人拍打的危险性,故小明及其父母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的规定,酌定小明及其父母对小强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学校承担20%,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维持。

据此,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有话说

孩子刚开始新的生活

就遭遇这样的不幸

实在是令人痛心

希望类似的事情永远不会有第二次

玩是孩子的天性

本文案例是极个别的现象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什么都不让孩子玩

不过作为家长

我们一定要提醒孩子

什么事情可以玩

什么事情不可以玩

一定要教会孩子把握分寸

来源:佛山中院

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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