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欠债不还?
看咱佛山法院执行行动!

为落实省高院“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活动部署,精准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保持惩治、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日前,佛山三水院开展“猎豹”集中执行行动,对失信被执行人亮出执行利剑!

7家媒体,6条执行线路、3小时不间断直播,直达执行一线,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三水法院出动8辆警车,50余名干警兵分六路,分别深入三水区各镇街、禅城、南海、广州等地,联合三水公安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情节恶劣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抓捕。

此次行动的执行案件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不当得利、土地租赁合同、工程合同纠纷等类型,行动最终成功查找到6名失信被执行人,有5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1人受“猎豹行动”震慑,主动约申请执行人到庭要求履行义务,执结到位涉案执行款4.5万元。
在这里想
对失信被执行人说一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主动履行义务是你们的唯一出路!

佛山中院最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出炉!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别注意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此处是指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删除,因为微信公众号无法更改已发布的文章。对于已经履行了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联系本号发布声明。)
有关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所有至今尚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和人民法院联系,积极履行义务。
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惩戒外,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 举报热线 0757-82630433
编辑|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