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4日下午,高明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庄欣、基层科科长林志文在明城镇镇委副书记陈云健等同志的陪同下到明城镇司法所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庄欣、基层科科长林志文对“枫桥经验”在明城镇镇街的推广情况进行了了解,指出要建设完善法律服务硬件设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其中,查看了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工程进度,并强调要注重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确保建设一个良好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此次指导将有利于我镇推进“枫桥经验”的开展进度,创新基层治理的方式,不断提高法治治理意识。

来源:明城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