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刑拘!拴住狗,也拴住你的戾气和嚣张!

昨日(6日),浙江杭州余杭区带娃妈妈被遛狗男子殴打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昨晚,余杭警方对此做了最新的通报。涉事男子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余杭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相关人士6日告诉澎湃新闻,“今天上午获悉此事后我们立刻派员上门调查,今天下午金某女友谢某配合城管部门调查时,承认该涉事犬只未办理过犬证,属于无证犬,队员已经上门将该犬只扣押。接下来,我们还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对个人养犬的将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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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徐女士说,11月3号,晚上7点多。刚吃完饭没多久,她和3岁的女儿以及6岁的儿子在小区南大门门口散步。

正当她和孩子在小区门口的德祐中介附近散步时,一只没栓狗绳的胖胖的哈巴狗突然冲了过来,开始疯狂地追着她儿子叫。

“妈妈救我,救我!”徐女士本能的来到孩子面前护住他,然后作势用脚驱赶狗。

这时候狗的女主人一直在远处看着,狗依然对着徐女士及其儿女狂叫。徐女士朝对方喊,“以后遛狗能不能把狗拴住!”

▲狗主人出现

据徐女士称,之后狗的男主人气冲冲过来,指着她骂道:“这狗是我儿子,你踢它干嘛?!”

徐女士说:“狗吓着我家孩子了,你们好歹把狗绳栓上,能不能有点素质?”

他听了这话,马上就掐着她的脖子,把徐女士按在车的前引擎盖上,挥起拳头打她,扇她耳光,用拳头击她头部,孩子在旁边吓得大哭。

据徐女士描述,男子在第一次打完她后,走的时候还骂着:“一看你就是外地人,你们这些外地人都给我滚开杭州,还想惹我本地人,也不看看你们几斤几两...”

徐女士害怕吓着孩子,想着赶紧带他们逃离这里。

但是,等他们刚转过身走的时候,男子又再次冲过来跟她发生争执随即又动手起手来。

徐女士说,男子直接把她按倒在地上打,“我的两个孩子就在旁边看着,当着我3岁女儿的面,他骑在我的身上左右挥拳,边殴打边骂,用力的扇我的耳光,用拳头猛力的捶打我的头部和面部。”

▲当时孩子在一旁吓得急跳脚

“当时孩子站在旁边,女儿已经被吓到狂跳脚,儿子被惊吓的束手无策,女儿一直在那里哇哇大哭。当时也有围观人员,我只是心疼我的孩子在那一刻是多么的绝望和害怕啊。”

等男子停手后,徐女士赶紧叫6岁的儿子上楼把家里人叫了下来,然后问邻居借了手机报了警。

几分钟后,徐女士的家人赶到,再一次和对方发生争执,徐女士的老公见女儿在边上一直哭,也气得和对方动起手来。最后周围的邻居们,把双方都拉开了。

当天晚上,徐女士去了医院,拍了片子,她的无名指骨折了,全身多处挫伤。

徐女士说,医生说她的手指即使好了,也可能畸形,丧失部分功能。

徐女士最后对记者说,这两天里,她6岁的儿子闭口不谈那天的事情,情绪非常的不稳定,晚上睡觉做梦还哭出声来,大喊着不要打我妈妈。老师说他这一天上课一直在发呆,精神状态完全跟以往不一样。以往都是活泼好动的样子,这两天连笑都很少见到,吃完饭就坐在那里低头摆弄东西,连喊几声才能回过头来。女儿一提到那天的事情就说害怕,走过事发路口时就会奶声奶气的说妈妈的手就是在这里被坏人打骨折了。

徐女士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也没有伤害到他们一丝一毫,只是想处于一个母亲的本能去保护自己的孩子。现在面对孩子和家人的时候,她还得逼自己打起精神,微笑着说没事,警察会公正处理的。在家人看不到的时候悄悄抹眼泪,“我不相信恶人可以永远这样逍遥法外!”

更多事发经过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了事发的小区,门口的房产中介有多名员工证实了当晚的情况。

一名男员工说,事发时他上前把双方拉开了,并朝打人的男子说,“你这样打女人是不对的,要打和我打!”他说,狗的男主人是一名20岁的小伙子,1米75左右,染着黄色的头发。

记者也在附近问了很多邻居,他们都说知道这些事,有邻居想起当时的情况,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图右为徐女士

据记者了解,杭州西溪永乐城是2017年交付的,目前整个小区有近300户居民。住户们说,小区里养狗的人很多,平时见他们遛狗时,一些大型犬比如萨摩耶、金毛之类的,都会牵狗绳,但很多小狗都是不牵的,带它们出来溜达的,基本上是中老年人。

律师: 被侵害人可主张民事赔偿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伍正龙认为,结合本案情况,案发当天,狗主人出门遛狗时没有给狗束犬链,且任由小狗四处乱窜,完全没有对犬只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一旦因此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狗主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应的被侵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另外,本案中虽然没有因为小狗咬人等给女网友(被打妈妈)及其儿女造成实质的人身损害,但从多方观察来看,孩子面对小狗胡乱冲撞吓得四处闪躲,在事发之后多次出现走神、害怕等不良情绪,若有证据证明,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话,女网友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狗主人将女网友殴打至左手无名指骨折,且可能终身畸形或丧失部分功能,很大程度上已经构成轻伤,具体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若最终女网友能够构成轻伤,则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控告狗主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究其刑事责任,狗主人将女网友殴打至轻伤且殴打过程激烈、情节性质恶劣,更对女网友儿女的心灵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故狗主人的行为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且刑事犯罪的记录将伴其终身,对其将来的就业、子女的培养都将产生无法估量的不良后果。

若最终女网友未能构成轻伤,则可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来追究其责任。

发生创伤事件一定要及时对孩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另外,很多读者都非常关心被打妈妈两个孩子的精神状况,不少人表示要心理医生介入,帮助疏导。

“对于这种创伤事件,一定要注意对孩子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杭州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办公室主任、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防治科科长、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宋海东说。

“这个事件中,两个孩子亲眼看到妈妈被狗主人骑在身下暴打,这对孩子的心理冲击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孩子在经历创伤事件后可能会出现急性应激反应,事情发生的当天或者第二天,孩子可能会出现害怕、无缘无故的尖叫等应激反应,会变得爱发脾气,甚至产生暴力行为。其次,这个事件也可能持续长时间地影响孩子,如果不及时干预,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对孩子的成长过程,包括人际交往、人际关系处理、学习、就业,甚至今后谈恋爱结婚都会受到影响。”宋海东说。

那么,面对这样的创伤事件,该如何对孩子进行引导和干预?

宋海东表示,创伤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对孩子安全感的破坏。那么首先,要为孩子重新建立安全感。可以通过给孩子讲故事、亲子游戏来沟通,多做陪伴,让孩子尽量安心。

其次,在孩子面前,父母不能一味充当弱者,而是要表现出坚强的一面,让孩子知道,这个事情父母有能力解决,父母是他们的坚强后盾。

对于这件事,无邪君想说:

规则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底线。请用这条底线拴住你的戾气和嚣张,对法律和规则的肆意践踏必然遭受全社会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来源:都市快报、19楼、余杭公安、澎湃新闻、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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