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直播公告

1(2018)粤0606民初17278号广州晋宝贸易有限公司诉黎海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直播案件简介

案号:(2018)粤0606民初17278号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广州晋宝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黎海辉
庭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日9:00,第十八审判庭
主审法官:张映婷
书记员:杨韵纳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2013年8月,被告与案外人签订了《确认书》,由被告代案外人持有罗定市顺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的股权。2013年10月,案外人与原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由被告代持的上述公司的18%股权转让给原告,《确认书》中案外人的权利义务均转让给原告,原告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向案外人支付了股权转让款。被告在代持期间收到了公司的股利5万元,但至今未向原告支付。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从罗定市顺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得的股利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