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错过等一年!2019年禅城、南海基本医疗保险即将开始申报

各位街坊注意啦!

2019年禅城、南海基本医疗保险即将开始申报

记得存足金额哦

禅城、南海两区日前发布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通知,对缴费标准、申报时限、扣费时间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两区户籍居民、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大学生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可参保。

这3类人员参保有何不同?参保需要递交哪些材料?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了↓↓↓

南海区

户籍居民

年度申报

参保对象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一档、二档)或未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本区户籍居民。

个人缴费标准

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申报时限

截至2018年11月16日止。

扣费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中途增减员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一档、二档)或未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本区户籍居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中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新生儿;

(2)中途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或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3)新迁入本区户籍人员;

(4)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

(5)刑满释放人员;

(6)退役士兵。

2.本区户籍人员应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符合中途参保条件之日的界定标准:新生儿为出生之日;中途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区户籍参保人为办理停保的次月1日;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期限届满的次月1日;新迁入本区户籍人员为《居民户口簿》记录的户籍迁入之日;刑满释放人员为《释放通知书》的释放之日;退役士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发证之日。

个人缴费标准

中途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按本年度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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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本区范围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个人缴费标准

1.新生:2018年新入学的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801.5元。

2.非新生: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申报时限

截至2018年11月16日止。

参保申报

以学校为单位,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成立批文,填写《大学生年度参保申报表》和《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提供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折结算账户复印件等,到学校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进行申报。

扣费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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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申报

参保对象

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未满7周岁的(含新生婴儿)、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休学)的或在经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就读的,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个人缴费标准

1.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与本区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2.符合参保条件但不符合享受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参加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33元。

申报时限

截至2018年11月16日止。

扣费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中途参保申报

参保对象

1.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未满7周岁的(含新生婴儿)、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休学)的或在经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中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新生儿;

(2)转入本市就读。

2.随迁子女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

随迁子女符合参保条件之日的界定标准:新生儿为出生之日;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为转学就读之日。

个人缴费标准

1.3周岁及以上中途转入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2.随迁子女属于新生儿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33元。

中途申报时限

每月15日前。

中途扣费时间

每月22至28日为中途参保扣费期,缴费银行账户须存足金额以备扣缴。

中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达账后,从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其他

申报手续

随迁子女的父(母)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材料, 其父或母参保(或户籍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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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5日。

申报地点

(一)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二)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缴费标准

2019年度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33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50元/人;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扣费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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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禅城辖区内非佛山市户籍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医保费标准及待遇生效时间

(一)大中专院校学生(旧生)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833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

基本医保待遇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二)2018年度大中专院校新生医保费标准为2567元/人(即:2018年缴费标准1468元÷2 2019年缴费标准1833元),其中个人缴费801.5元/人,财政补贴1765.5元/人。

基本医保待遇从2018年9月1日起生效(普通门诊待遇除外)。

(三)属于低保学生参保的,个人无需缴费,参保费用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办理地点

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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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二)学龄前或者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中小学就读(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缴费标准

(一)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个人缴费550元/人;

(二)不符合享受财政补贴条件的随迁子女,医保费全额自行承担,个人缴费1833元/人。

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扣费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

申报地点

(一)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到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由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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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珠江时报综合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潘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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