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要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歌曲唱出了无数人的心声
说起买房,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这不,容桂的肖先生
就遇到了糟心事

今年8月,容桂的肖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容桂某小区的二手房。多次看房后,肖先生对该套房子非常满意,便打算入手这套房,通过中介公司联系到业主“吕某”,多番商讨后,双方定于8月28日下午在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并付购房的定金15万元。


一切看似都很顺利,吕某如约而至。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吕某提出:“我是公务员身份,定金的15万元不方便接收银行卡转账。”肖先生也没多想,因自己没有带这么多现金,最终双方商定以现金10万元作为买房定金交给吕某。过了几天,办理正式过户手续时,吕某则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出现,最后称有买家出更高的价格,所以不卖了。承诺将肖先生所付定金全部退回并按照合同进行赔付。


事情拖到了11月,当中介和肖先生再次联系吕某退钱时,发现吕某无法联系。这时肖先生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是被骗了,便来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警方查证核实,吕某使用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系伪造。吕某的真实姓名为文某华(男,28岁,佛山市顺德人),目前,文某华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佛山市公安局加大对诈骗案件的打击力度,各派出所深入学校、厂企、小区等大力开展反诈骗宣讲活动,提高市民防范诈骗的意识,有效地减少了诈骗案件的发生。截止11月,顺德区容桂派出所诈骗案件专项刑拘90人,逮捕69人,打掉诈骗团伙13个,破案78宗,劝阻5起,及时冻结资金约50万元。


警方提醒


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从各种途径购买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本案中“吕某”就是假扮业主通过虚假放盘,来骗取买房的定金。所以,提醒各位在购置物业时,在签订购买合同前,应认真核实业主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户口本原件,必要时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严防被不法分子造假诈骗。

编校丨春红
素材来源丨容桂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