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2018年11月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8年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起,死亡27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310.5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8.33%、下降30.77%、下降67.39%、下降8.75%;环比分别下降43.08%、下降27.03%、下降55.88%、下降58.35%。11月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73起,同比下降0.35%;死亡320人,同比下降7.25%;受伤419人,同比上升10.26%;直接经济损失5076.3930万元,同比上升36.66%。1-11月,我市发生重大事故1起,为中交二航局佛山地铁2号线“2·7”重大透水坍塌事故,造成12人死亡、8人受伤;发生较大事故1起,为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

2018年1-1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分事故类型情况表

2018年1-1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分行业情况表

【市安委办2018年12月份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建议】

分析近5年历史同期较大以上事故情况和11月份事故特点,结合实际,对12月份较大以上事故防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12月份生产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特殊性,守住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这条底线。11月以来,甘肃兰州、陕西西安、河北张家口等地接连发生重大事故。广东省近5年的12月共发生3起重大事故、1起特别重大事故,分别占近5年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总数的37.5%和100%。我市近5年来的唯一一宗重大事故,也发生在12月份。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特殊性,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拿出强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这条底线,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二是充分认识保安全保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盯高风险行业领域,严控风险严查隐患。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吸取近期国内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紧盯、严管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化、细化风险点危险源摸排管控,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继续加力推进道理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等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是充分认识机构改革期间保持工作稳定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区、各部门要确保在机构改革中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基本盘,坚决防止可能出现人心不稳、责任落空、工作断档等问题,细化实化岁末年初安全防范责任措施,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利用省、市两级责任制考核的契机,结合各区安全生产驻点督导工作,迅速对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体检和评估,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专门约谈、通报、督办;对一些难点、长期挂牌没有解决的隐患,要重点研究针对性的防范对策措施,确保稳控,推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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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监管三科

编辑丨林锐峰

主编丨冼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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