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禅城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深圳市龙岗区,对一名逃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异地拘留措施,期间,得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了此次异地拘留的圆满完成。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跟禅法君来看看吧!

不履行义务也不作财产申报
被执行人与法院玩起失踪
佛山市某陶瓷有限公司与邱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18年1月16日立案,执行标的为71000元。执行局副局长赵昌斌收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邱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传唤其到庭接受询问。

居住在深圳的邱某于今年3月中旬到庭,赵昌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意见分歧太大未能成功。此后,邱某便迟迟不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作财产申报。后来,他更是拒绝接听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甚至玩起了失踪。
几经周折终于找到被执行人
龙岗法院配合我院采取异地拘留措施
在偶然的机会下,申请执行人公司的工作人员从微信朋友圈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公司的具体位置,随后就将该消息告知禅城法院执行人员。
在接到消息后,11月27日上午约8时许,赵昌斌带领书记员和法警一行四人从禅城法院出发,到达深圳后,执行人员先处理了另一起执行案件,并于下午1时到达深圳市龙岗区。执行人员一行首先来到被执行人公司寻找被执行人邱某,但仍不见邱某的踪影。

为了让邱某现身,申请执行人公司的工作人员就私下跟邱某沟通,相约在某餐厅商量和解事宜。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公司的工作人员马上将餐厅地址发给执行人员。
在几经周折之下,执行人员终于通过申请执行人找到了邱某,并将其带至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询问。执行人员当场对邱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鉴于邱某未能制定还款计划,此前亦未申报财产,故对其宣布了司法拘留十天的决定。

龙岗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配合禅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了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异地羁押事宜,并积极协助禅城法院执行人员为被拘留人办理了拘留前体检和送拘手续。

11月29日,被执行人邱某家属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代为全额清偿债务,同时被执行人也作了深刻检讨,因此禅城法院对被执行人作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的决定。
禅法君寄语
据了解,此次协助禅城法院执行司法拘留措施,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尚属首次。此次合作,充分彰显了两地法院执行联动的大局观和战斗力,更体现了两地法院执行攻坚克难的决心。
法院以这样的方式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信心,切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今后,禅城法院将会继续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打击失信行为的力度,为建设诚信社会,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积极贡献。

每日一法谚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罗伯斯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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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