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能结为夫妻
都是缘分一场
就算最后不行离婚收场
最好的结局也是各自安好
然而,偏偏有人撕破脸皮
搞得闹上法庭!

事情还得从这里说起!
2016年11月,
陈先生和麦女士
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
并约定其中两处住房归陈先生所有。

2017年8月,
因麦女士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陈先生提起诉讼。


因麦女士举证其与案外人周先生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并已将涉案房屋抵押给了周先生,法院生效判决以麦女士客观上无法办理房屋过户致离婚协议部分约定暂无法履行为由,驳回了陈先生请求过户涉案房屋的诉讼请求。


2018年3月,
陈先生另行起诉,
请求确认麦女士与周先生签订的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两被告签订了长达5年的无息借款合同,感觉事有蹊跷。
经查,两被告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抵押关系,属于恶意串通虚构借款抵押规避房产过户。据此,我院判决确认麦女士与周先生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并要求两被告涂销抵押登记。


宣判后,
两被告既不上诉也拒不履行义务,
案件经我院强制执行才得以执结。

由于麦女士、周先生恶意串通,伪造重要证据,企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且始终拒不认错,情节严重,我院依法对麦女士、周先生分别作出罚款8万元、3万元的处罚决定。


两被告提出复议后,
佛山中院决定驳回复议请求,
维持处罚决定。
最终,
两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现已缴清罚款。

淼法君告诫一句:
法院是讲法的地方,
任何人通过不当手段妨碍司法公正,
必将受到法院严惩!
万事诚信当先,且行且珍惜啊!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