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殴打妻子?!高明公安开具今年首张“家暴告诫书”!

近日,易某因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告诫。

这是今年高明公安发出的

首张《反家庭暴力告诫书》!

事件过程

3月12日,荷城派出所接到报警,金华社区某居民家中,一名女子被丈夫殴打。民警到场后了解到,丈夫易某喝酒后,对妻子黄某拳打脚踢,造成其头部受伤,于是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经法医鉴定,黄某受轻微伤。

黄某头部被打受伤

民警依法对易某进行训诫教育,对其出具《反家庭暴力告诫书》。易某当场签字,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再也不会殴打妻子。

民警对易某进行“训诫教育”

高明分局首张“反家庭暴力告诫书”

告诫书一式四份,当事双方各执一份,派出所保留一份,还有一份将送达当事人所在居委会,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定期回访监督。

“家暴告诫书”

家暴受害者的法律武器

高明分局法制室民警郭强介绍《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处理依据

那么,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遭遇家暴该怎么办?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

为您解疑答惑。

综上所述!

家庭暴力绝对不是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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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普法

01

国家已有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02

《反家庭暴力法》除了保护家庭成员外,对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比如说同居的男女朋友,也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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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01

首先,请马上远离施暴者。

02

立刻报警!或者向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机构求助。

03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普法

1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简单来说,就是你可以要求法院下令禁止对方再施暴,也可以禁止TA骚扰你和你的亲人们。还有,你可以要求施暴者搬出去——没听错,就是让打人的离开家,而不是被打的逃出门。

2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A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C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注意

即使你不起诉离婚,

也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3

还有,还有......

如果你在学校、医院、居委会之类的地方工作,发现“这些人”被家暴而不报案,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受害人不方便的话,亲人、朋友也完全可以代为报案。

总之,请大家一定记牢: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来源:高明公安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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