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佛山首次!顺德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参与公益诉讼刑事辩护

2018年底,

顺德区法律援助律师顺利办结

佛山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取得良好成效。

这是自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

我市法援机构首次指派律师参与公益诉讼的刑事辩护。

庭审现场

听到公益诉讼这个名词,

相信不少粉丝心中都有疑问,

那什么是公益诉讼呢?

政法君话你知

 公益诉讼 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者组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的诉讼的一种制度。它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大块。下面的案件就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其中一个类型。

这是一起怎样的特殊案件?

一起来看看

事情是这样的...

2018年6月,林女士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由于林女士及其家属未聘请律师进行辩护,顺德区人民法院向区法律援助处送达通知辩护函。为确保办案质量,顺德区法律援助处选派办案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广东常道律师事务所何善彬律师担任林女士的辩护人。

接案后,何律师积极与法院联系,认真阅卷,及时会见,为林女士解疑释惑,全面把控该案所有证据材料及涉及的法律规定,征询林女士意见,确定辩护思路。

此外,何律师也为林女士及其家属详细讲解有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分析刑事诉讼中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引导林女士依法履行民事义务,协助林女士家属向检察院预交5万多元民事赔偿款项,并建议设立第三方基金组织管理该类款项,以备赔偿将来可能出现的受害者。

在庭审中,何律师从最有利于林女士的角度发表辩护意见。

法院当庭决定在庭审结束后对林女士取保候审,并最终对检察院的民事请求予以支持,同时也采纳了何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判决林女士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禁止林女士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林女士对顺德区法律援助处及何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履行了判决义务。

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

法援处指派律师参与该案,

贯彻落实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政策,

保障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确保了佛山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

审理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此案,震慑了潜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者,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在全社会渲染合法经营、违法必究的氛围,对建设正规有序、合理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法律援助助力刑辩全覆盖实现

2018年,顺德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97宗,其中刑辩全覆盖案件757宗,积极配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障每个司法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公平,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顺德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顺德区司法局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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